李刚代表:
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建议对于规范采购单位行为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为都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厅一方面通过采购主体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会监督等方式,不断强化采购单位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绩效评价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的监管,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第三方机构健康发展。
一、关于压实监管责任,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的建议
省财政厅作为预算管理部门,通过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查处违规行为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强化采购单位责任意识,督促采购单位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单位资金使用效益。
(一)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约束单位采购行为。我厅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和相关制度,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约束。印发《关于政府采购系统上线后政府采购预算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多个方面对政府采购预算系统对接进行了规范。通过明确政府采购预算分类、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两方面,加强预算指标制定、执行、调剂等方面的管控,确保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符合预算法及各项制度规范要求。
(二)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引导采购单位规范行为。我厅通过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行为,为社会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在政府采购方面,印发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的通知》(晋财购〔2023〕8号)、《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晋财购〔2023〕35号),进一步明晰采购人主体职责,要求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和结果负责,科学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规范各主体的采购行为。在绩效评价方面,制定了《省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管理办法》,从采购单位角度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业务活动进行引导规范。
(三)加大对采购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采购单位规范采购行为。2023年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对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提出具体要求。我厅在实施财会监督过程中,始终将政府采购列入监督重点,聚焦编制采购预算、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选取评审专家、公开采购信息等环节,通过发现其中问题和不足,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下一步,省财政厅仍将针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管理监督手段,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规范采购单位采购和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为,进一步提高采购单位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建立负面清单、建立公开竞争市场环境的建议
我厅对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通过健全监管体系、发挥监督作用、完善信用监管等方面,规范其参与服务行为。
(一)健全监管体系,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管。一是对于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机构,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省注协、省评协组成的常规行业监管体系,对会计审计服务业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会计信息质量等进行检查,对机构的日常经营进行管理。二是对采购代理机构,我厅出台《山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晋财规购〔2024〕1号),从机构管理、从业管理、信用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三是对绩效评价服务机构,我厅印发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对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管理。
(二)发挥财政部门监督作用,提升第三方服务质量。一是对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机构,省财政厅持续推进行业专项整治,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了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代理记账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切实履行中介机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了行政监管效能和监督工作成效,提升了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二是对参与绩效评价的机构,通过规范入口管理、强化过程管控、加强执业质量考核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行为,用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质量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委托服务费用支付挂钩,同时作为以后年度选用第三方机构的参考依据,倒逼第三方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三)发挥信用管理作用,规范第三方机构行业秩序。一是对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机构,我厅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机构监督检查的决策部署,加强分类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将问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在信用山西网站、省财政厅ag凯发旗舰厅官网公开。二是参与绩效评价的机构,通过“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展示第三方机构基本信息、不良诚信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惩戒和公开曝光,为第三方机构采购方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真实信息,强化第三方机构信用监管。
下一步,我厅仍将在职能范围内,优化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方式,健全第三方机构执业评价标准,强化信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规范行业秩序,维护公开竞争市场环境,促进第三方机构健康发展。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