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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打造“三把利剑” 为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保驾护航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近年来,广东省财政突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先谋事再排钱”“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集中财力办大事”等理财理念,打造以“事前绩效评审 事中‘双监控’ 事后绩效评价”为重点的“三把利剑”,切实将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落实落细在财政支出管理工作中。广东财政管理工作在中央考核中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近两年连续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事前绩效评审之“剑”:从源头为提升预算安排科学性、精准性提供支撑

2019年,广东率先开展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2019、2020年共评审28项重大项目,评审资金421亿元,核减支出达100亿元。

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解决问题。针对项目预算编制和管理中存在不实、不细、不准的问题,评审项目申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及财政支出范围,为确定支持和支持多少提供科学依据。如: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进行评审,推动解决多重资金补助、重复建设等问题。

此外,坚持模式创新,强化融通构建体系。加强评审工作在计划安排、流程管理、结果运用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探索研究与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支出标准相衔接的绩效评审工作模式和方法。如:对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项目,将项目评审与支出标准建设相结合,出台《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实现评审一类项目、出台一个标准、规范一个领域的预期目标。

与此同时,强化政策支撑,优化管理提质增效。注重运用政策分析、调查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等手段,为完善项目决策论证和提高支出预算的精准性提供更有效的支撑。如: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评审,提出加强项目储备,完善养护管理体制,探索多元投入机制等政策建议。

最后,构建长效机制,细化措施推进落实。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评审管理和指导机制,制定绩效评审管理办法、内部工作规程、绩效评估指南、操作细则等,完善评审标准和质量要求,统一评审程序及格式规范,推动绩效评审更加科学规范运行。

事中“双监控”之“剑”:为推进预算执行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监控提供支撑

开拓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双监控”的监督新路径,通过线上监控“全程跟踪、实时预警”,线下核查“随时出击、及时反馈”的“线上 线下”联动监控模式,以财政资金管理的全流程、全链条为监控主线,织密“智能高效、纠偏纠差、跟踪监管”的财政资金“监管网”,提升财政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一方面,全面监控资金支出“快不快”。通过分项目、分部门、分级次、分地区等多维度支出进度分析、统计,以及对资金超时限下达、严重偏离支出计划情况进行及时监控、分析,有效督促财政资金拨付使用及时准确,推动支出进度走在前列,广东省预算支出进度在2019、2020连续两年在全国考核排名中位居前列。

此外,监控重点资金使用“好不好”。通过绩效目标和阶段性实现情况比对、绩效运行和预算执行比对“双重校验法”,对重点项目资金的经济有效进行监控,对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运行严重走偏的,及时纠偏、纠差;对实施条件不成熟、无法按要求完成支出和绩效目标的,及时调整、退出。2020年,根据监控结果,各地共调整纠偏项目近300个,涉及资金172.13亿元;取消或删除不符合要求的项目32个,重新挑选优质项目98个,涉及资金27.6亿元。

同时,监控资金使用“对不对”。通过设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等各类预警规则、预警提醒线对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进行监控。对线上监控疑点,通过线下问询、实地核查等方式核实,对确实存在安全规范问题的资金及时提醒、通报、下发核查处理决定等。同时,强化“双监控”结果运用,监控结果作为预算编制、财政管理政策制度完善的重要参考,补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事中性监管链条,实现预算执行事中纠偏、促进完善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事后绩效评价之“剑”:为推动提升财政政策资金效能提供支撑

将绩效评价作为衡量和检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绩效管理结果推动改进预算编制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将“重分配轻管理”转变为“花钱必问效”,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好”。在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比中,广东2017-2020年连续四年获优秀等次,其中2019、2020年连续两年获第1名。

一方面,健全制度体系,提高绩效评价规范性。建立层级配套、功能协调、体系完备的制度体系。2018年率先构建广东财政绩效指标库,2021年选取10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搭建政府预算绩效标准。

与此同时,创新评价机制,提高绩效评价专业性。通过建立全过程跟踪机制、建立报告点评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等有效措施,创新外部评价模式,提高绩效评价专业性和公信力。

此外,多方管理合力,提高绩效管理责任。压实业务部门主体责任,绩效自评实现省级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两个全覆盖。2019年开始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有关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切实压实业务部门责任。

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有效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除补助到个人的民生项目外,通过对评价结果为“中、低、差”等级的项目采取压减、调整结构等措施,2018-2020年省级共压减低效无效资金近30亿元,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花得其所、花得有效。

最后,实行报告公开,提高政府活动透明度。连续四年将财政重点评价报告报送省人大审议后,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全部公开,共计公开209份报告。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力度,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置于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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