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管理全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拟订全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申报、担保转贷(赠)、偿还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参与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对外谈判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财务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并对其实施监管。承担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委托贷款等管理工作。
负责人:邸英明
统一管理全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拟订全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申报、担保转贷(赠)、偿还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参与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对外谈判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财务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并对其实施监管。承担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委托贷款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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