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凯发k8官网

山西省财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央及我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将我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邮编030001,电话:0351-4087451)。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要求,积极采取打造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能力水平等多项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结合宣传工作着力打造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发布平台。努力打造“一网”(厅门户网站)“两微”(“山西财政”微信、微博)三个宣传平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融互补、相得益彰的优势,为我厅对外宣传提供便利。据统计,2018年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40余条,点击量累计已达4200余万人次。在山西财政微信公众号、山西财政政务微博推送信息200余条,关注人数持续上升,目前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2018年,在山西卫视《山西新闻联播》报道财政新闻30余次;在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等省内外主流媒体刊发财政新闻100余篇,持续提升财政宣传的影响力。三是举办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重点围绕我省水资源税改革、实施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省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召开新闻发布会,得到省内外主流媒体的大力报道,取得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我厅行政办公一体化系统中,要求所有的文件在起草时就须区别标注“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在信息采编系统的信息发布范围中增加了“是否发布外网”的选项,从源头上确定了公文的公开属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为确保信息安全,按照《山西省财政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厅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提升服务着力回应社会关切

在我厅门户网站开设了“互动交流”栏目,该栏目包含了“厅长信箱”、“投诉建议”、“公众咨询”、“意见征集”等子栏目,增强了网站作为政民沟通渠道、为民解疑释惑的服务能力。全年积极回应解答社会关切事项,及时答复留言385余次,均按要求办理。

(四)参与培训学习着力提升能力水平

我厅注重加强与省内外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交流,积极参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及时了解学习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政策和新做法。先后参加了财政部、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网络舆情引导等方面的专题培训,通过这些培训,学习借鉴了省内外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提升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地方债券发行信息等的公开工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在预算法规定时限内,在我厅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开了2018年省本级政府预算及2017年省本级政府决算。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全面,包括山西省省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地方财力安排补助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等报表以及山西省省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和增减变动情况等。

二是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对省直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发文要求除涉密部门外的所有省直预算部门,包括司法体制改革市县上划的法检两院,都要按照“四统一”(公开时间、公开方式、公开平台、公开模板)的要求进行公开。我厅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要求,集中在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开了各部门2018年预算及2017年决算,省本级非涉密部门2018年预算及2017年决算公开率达到100%。省本级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均符合要求,取得了新的进展。

三是做好市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底,我省11个市本级、119个县已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含“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市本级部门中,除涉密单位外,已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率为100%;县级单位中,除涉密单位外,已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率为100%。

(二)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为加强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在门户网站设立“预算绩效管理”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政策及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我厅发布公告,对省级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专家库成员进行了增补,对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进行了公示,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加大第三方独立评价的力度,对省本级预算安排的35个重点支出项目和3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262.69亿元。在绩效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上,邀请省人大预工委的同志作为监督指导员全程参与评审,增强了预算绩效评价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积极推动省级预算部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要求省级部门(单位)在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中公开绩效管理情况。在2019年预算编制中,选择包括涉及农林、科教、环保、医疗等重大民生领域的10个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作为省人大2019年预算草案预审会的参阅资料,使我省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随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的不断细化,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提升,采购当事人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逐步增强。山西政府采购网作为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唯一平台,基本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有效提升了采购的透明度,2018年我省依托山西政府采购网共发布采购信息7.6万条,公示合同3.4万份,公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和投诉处理信息近140条。

(四)地方债券发行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按照财政部制度规定,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了组建和增补2018-2020年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信息;在我省地方债发行期间,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了债券发行文件、信用评级报告、债券基本信息、本地区经济运行、财政收支、债务等情况,公布了债券招投标书以及公告当期地方债发行结果;债券还本付息日前,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了债券还本付息的事项。

(五)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公开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完善收费项目目录的要求,我厅在门户网开设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栏目,主动向社会公开。2018年,我省对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我省向社会公开的政府性基金项目17项,均为国定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54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6项,均为国定项目。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情况

每月中旬,在我厅门户网站“财政数据”专栏公开纳入财政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的全省国有企业经营情况:主要包括累计营业总收入、累计营业总成本、累计实现利润总额、上交税费的同比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分级次和分行业的情况,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同比变动情况。

(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厅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对17项专项检查工作计划进行了公示,并将70条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37条、法人行政处罚信息33条,发布至“信用山西”共享平台。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厅着重在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上下功夫,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次,其中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财政透明度”课题组申请公开预决算2件,个人申请公开文件1件,个人申请公开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明细及数额等信息3件,个人申请公开农业类政府引导基金1件,个人申请公开2007-2015会计人员总数1件,个人申请公开政府债务情况1件,个人申请公开棚户区改造下拨补助资金1件,个人申请公开2008-2017年财政科技支出分项数据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都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及时答复,申请人对答复都比较满意。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中,我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我厅不单独列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统一包含在机关办公经费内。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厅2018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厅着重在加大财政宣传力度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上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时效性差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重大政策的解读能力,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水平还有待提升。

针对这些问题,2019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扶贫资金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等形式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的质量。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办理依申请公开、解读宣传财政政策的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更多的群众关心、理解、支持财政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相关链接:

  • |
  • 主办单位: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财政科学研究院制作维护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 网站标识码:1400000002    备案序号:晋icp备06007613号    晋公网安备
  • 访问统计: 人/次
网站地图